4日,網友“煩惱快飛走”發微博稱,自己的朋友將手機落在出租車上,一女生撿到拒絕歸還,還“敲詐”失主,索要一部新的蘋果手機。該網友附上朋友和撿手機者近3小時的QQ“談判”記錄,此事引發9萬網友聲援。昨日,武漢市漢陽區公安分局通報,出租車司機自稱撿到後給了一位女性朋友,目前已歸還失主。
   “煩惱快飛走”提供的QQ對話記錄顯示,撿到手機的“愛琴海の薇”自稱學生,因擔心失主需要手機中的資料才和失主聯繫。不過,當失主表示感謝,問她有何需要時,她說“想要這個手機”。她還稱,丟手機是失主“倒霉”,自己撿到“就像中獎一樣”,“希望好運帶來豐厚的物質回報”。“愛琴海の薇”要求失主買一部全新蘋果手機給她,還要求不能是“土豪金”。失主同意並詢問交換時間、地點以及聯繫電話,對方卻說“不想談下去了,太麻煩”。
   4日,失主喻女士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,2日晚她發現手機丟失後立刻打過去但沒人接。由於沒拿發票也沒記車牌號,她無法聯繫司機。當晚12時許,手機終於接通,“一女孩說自己是學生,不便接電話,同意用QQ聯繫。”喻女士說,經交流後,對方不願歸還手機,還一直問她開機密碼。
   喻女士說,此事發佈到網上後,很多熱心網友幫她“人肉”搜索對方,並給出疑似撿到手機的女生姓名和學校。“校方和同名的女生都和我聯繫了,不是撿手機的人。”4日下午,“愛琴海の薇”提議不見面交換手機。喻女士說:“她說把我的手機放在一家手機店,她從店里拿台新的走,由我付費拿回我的手機。我沒答應。她說不會歸還手機了。隨後,對方用喻女士遺失的手機發短信給喻女士稱手機已解鎖成功,回撥過去對方已關機。
   5日,武漢市漢陽區公安分局通報,手機已經找到。“5日上午,警方通過調取視頻、走訪排查,聯繫到涉事司機趙某,趙某主動向警方承認撿到喻女士遺失的手機,並願意通過警方歸還給失主。”漢陽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,趙某表示此前將撿到的手機交給了一位女性朋友,“他說他對索要回報的事情不知情。當日下午手機已歸還失主,失主也原諒了對方”。
   昨日,北京中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子若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從QQ記錄看,“愛琴海の薇”的行為不算“敲詐”,“敲詐勒索罪強調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,強行索要財物。”但劉子若表示,《民法通則》有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的規定。如果物品價值較大,還拒不交還,則可能涉及“侵占罪”。
   華商報記者劉苗  (原標題:有人撿手機不肯還 要失主回報全新“蘋果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y99yymcz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